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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全省统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

发布时间:2025-4-30 11:24 |来源: 央广网

   近日,四川省发布《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全省统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。

  《通知》提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,明确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的具体执行标准: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;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;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2倍以下。

  此外,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条件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,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%的,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。
【责任编辑:王琦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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