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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简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启动石盘街道三合堰社区1、2、7、8、12、13、18组,四方碑村9、10、11组,天长村1、2、3、5、6、10、11、12、13组;养马街道荷花社区9、10、12、13、14、15组,三元社区4、5、7、10、12、15组,铁东社区14、16组,新路社区集体、5、7、9、10、12、13、15、16、20、21组,长岭社区集体、20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,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。 |
| 【责任编辑:王琦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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